[證道者] 鄭明析牧師
[聖經本文] 馬太福音10章1-8節
--摘錄自2020年9月13日主日話語
【馬太福音10章1-8節】
1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,給他們權柄,能趕逐污鬼,並醫治各樣的病症。2 這十二使徒的名:頭一個叫西門(又稱彼得),還有他兄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,3 腓力和巴多羅買,多馬和稅吏馬太,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和達太,4 奮銳黨的西門,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。5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,吩咐他們說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;撒馬利亞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;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。7 隨走隨傳,說『天國近了!』8 醫治病人,叫死人復活,叫長大痲瘋的潔淨,把鬼趕出去。你們白白地得來,也要白白地捨去。
今天的話語,是關於耶穌樹立12門徒,教導他們、讓他們領受能力後一起去做的故事。這不只是新約時代的故事,更可以延伸成為「領袖栽培人才」的題材。
民數記1章1-16節也記載,一開始 神把一切交給摩西,讓摩西去做,後來當有許多人跟隨, 神便讓摩西選出各族的族長,由他們來帶領、教導並管理自己的族屬,如此把事情做得很輕鬆。除此之外,聖經還有許多事情一開始都是指導者獨自去做,後來把事情交給跟隨的人,讓他們去做。
指導者按照每個人的資質和能力交付事情,讓他們去做,要確認他們是否有把事情做好,然後幫忙調整,有時則讓他們重做。指導者要成為頭,其餘的人則要成為肢體來做。有時,當他們不瞭解、覺得困難、力氣薄弱,則要依他們的能力交付事情,讓他們能持續去做,如此在過程中學習、累積經驗。
頭要讓全體團結起來,要領受 神的話語後傳達,還要按照特質交付事情、幫忙監督、讓全體均衡發展,並且讓大家理解他所領受的 神的構想。
為何指導者要把事情分出去呢?因為單憑一人無法做大事。這就好比發現一顆大石頭後,不管那顆石頭有多好,也無法獨自把它帶回來。就連指導者也帶不回來,頭腦很好的人也帶不回來,力氣很大的大力士也很難獨自帶回來。必須好幾個人齊心合力、團結合一搬運才帶得回來。
只要教導大家、不斷交付事情,他們都會做得很好。然而,若一直說:「沒有可以做事的人,他們做得都沒我好,太弱了、太不懂了。」然後不交付事情,就得要自己一個人去做那領域的所有事情,結果就會做不到。
比如訓練狗之後,若訓練好牠們和牠們一起到山裡找迷路的人,不就能輕易找到嗎? 神將人創造得比動物好上許多,所以應該要教導人並分配使命,齊心合力、心懷感謝並喜悅地做才行。
“比起獨自去做,若教導後一起做,連不可能的事都能做到。”
不論是個人、家庭、民族或是世界,都要齊心合力、共同合作才會興盛,連不可能的事情也能做到而變得亨通、獲得成功。祝福各位~在屬於自己的領域當中發揮、展現特質並跟所有同工者合一地達成目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