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證道者]鄭明析牧師
[聖經本文] 路加福音19章38節
--摘錄自2014年12月25日聖誕禮拜

【路加福音19章38節】
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!在天上有和平;在至高之處有榮光。
◆ 在戰場上,「敵人」只要一有機會,就會為了開槍射殺
而把槍口瞄準人來開槍。
但「我」只要一有機會,就會尋找<拯救的機會>,
不論是敵軍或我軍,我都拯救。
我呼喚 神、聖靈、聖子和耶穌
並進行了<愛與和平的戰爭>。
◆ 在老師我第二次被派到<越南>的時候,
發現在我離開的三個月當中,
光是我們中隊就死了二十人以上,
旁邊的連隊則因為被敵人的營隊攻擊,死了數百人。
我聽當時負責清理屍體的人說,
他們一整天用車載送我軍的屍體。
據說那感覺就像豬隻成群死掉後用車載送一樣。
◆ 第二次被派遣在<越南戰場>上待了一年。
那時進行了<神鬼六號作戰>。
那次作戰時,我們中隊所對決的是
之前老師暫時回到韓國時橫掃我們旁邊連隊的敵人營隊,
我們消滅了那營隊,殺死了數百名敵軍。
光是死在我們中隊面前的敵軍就屍橫遍野。
因著那次戰爭而死亡的敵人大約有兩三百名。
神終究讓我們跟他們對決並擊敗他們。
◆ 然而,那時候老師還是沒有朝「敵人的身體」開槍,
而是朝「敵人的頭上面」或「空中」開槍,好叫他們逃走。
如果這麼做,人們就會想
「這麼做的話,
那個敵軍就會活著,然後又來攻擊並殺死我軍耶!」
這是<人的想法>。< 神的想法>不一樣。
就算在沒辦法的狀況下、在非得要殺人的狀況下,
就算在自己生命危急的狀況下,
如果還是遵守 神說「要愛仇敵」的話語,
並遵守 神說「要拯救生命」的話語,
這樣 神就會按照所行的來回報,
讓「我」存活、讓「我們」存活、
也讓「敵人們」存活。
◆ 平常生活時就要實踐 神的話語。全能者絕對會與「實踐全能者話語的人」同在。
◆ 老師豁出自己的性命,
按照 神的話語進行了<愛與和平的戰爭>。
神和聖子為了「救援、愛與和平」而差派我,
所以只會把我使用在這方面。
◆ 雖然我翻山越嶺戰鬥了那麼多次,
但 神、聖靈和聖子保守我,
讓我絕對進行<愛與和平的戰爭>,
三年後,持續四十年之久的<越戰>終於結束了。
◆ 老師在「戰爭的極端狀況」中,
實踐了「要把弟兄當成你的身軀並愛仇敵」
這一條<聖經中最大的法>。
◆ 大家在度過信仰生活時也是一樣,
就算對方朝自己扔出「言語的槍和劍」,
自己也要一有機會就說出「愛與和平的言語」才行。
神、聖靈和聖子都會與這麼做的人同在。
◆ <和平>就是<愛>。如果不去<愛>,就沒有<和平>。
◆ 就算對方做錯了,還是要無條件先愛再說。
去愛並以愛來對待做得好的人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這並非「神蹟」。
連面對做不好的人和沒有資格的人
都以愛來對待並且和平地相處,這才是「神蹟」。
◆ 希望大家要愛聖三位、愛時代被差來者,
弟兄之間也要彼此相愛。
要這樣,才會在天上有榮耀、在地上有和平。